◆ 契 約
1. 租約:市面上售有標準之租賃契約書。如欲中止契約,承租人需於 21 天前提出,而屋主需於 45 天前提出。紐西蘭的法律也是比較保護承租人,因此房東最好還是謹慎選擇承租人為上策。
2. 購屋契約:
A. 一般契約均會約定水電合法、無住人交屋等。
B. 簽訂契約時,買方需繳付房屋總價款的 10% 做為訂金。
C.不論 透過 agent 購買與否,買方於訂定契約時,最好要求做 LIM ( Land Information Memorandum ) Report,即土地與房屋的資料記錄,並於契約內註明如 LIM Report 不合法則契約無效,以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D. 買方可於契約內加註一 Financial Condition 條款,即於契約內加註需向銀行貸款 10 萬,萬一反悔不想購屋,可以貸不到款為由,取消合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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